侨银股份控股股东拟套现2亿元 正拟定增募资不超12亿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6日讯 侨银股份(002973.SZ)昨日晚间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郭倍华拟向深圳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泽源利旺田4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泽源私募”)协议转让公司20,45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5.00%。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郭倍华的通知,获悉郭倍华与泽源私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郭倍华拟以人民币9.78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泽源私募出让其持有的公司20,450,000股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上述本次交易如最终实施完成,泽源私募将成为公司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郭倍华持股数量为154,116,379股,持股比例为37.71%;泽源私募未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郭倍华持股数量为133,666,379股,持股比例为32.71%;泽源私募持股数量为20,450,000股,持股比例为5.00%。 

  侨银股份于2020年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4,089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1%,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发行价格为5.74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思超、王蕾蕾。 

  侨银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470.8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8,870.51万元。侨银股份2019年12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18,858.72万元,计划用于侨银环保城乡环境服务项目、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平台升级项目。 

  侨银股份2023年8月23日披露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筹得人民币4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0.0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10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3日到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华兴所(2020)验字GD—094号”《验资报告》。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侨银股份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0年12月10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3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经计算,侨银股份上述两次募资总额合计65470.86万元。 

  侨银股份2023年9月2日披露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拟全部用于“城市大管家”装备集中配置中心项目、智慧城市管理数字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贷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投资者。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刘少云、郭倍华和韩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变。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继东、李俊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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