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7日讯 北交所网站日前公布关于终止对杭州英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普环境”)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北交所于2023年6月21日受理了英普环境提交的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2024年2月26日,英普环境向北交所提交了《杭州英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英普环境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英普环境自成立以来,始终定位“水处理定制化服务专家”,专注膜法水处理细分领域,聚焦水资源再利用和水深度处理,是一家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水处理化学品、水处理装置及配件和相关水处理技术服务的国家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
英普环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茅李峰。截至2022年末,茅李峰直接持有公司33,700,84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46%;茅李峰通过英普恩润间接控制公司5,7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7%,合计控制公司39,400,840股股份,占公司总表决权的57.83%。此外,报告期内,茅李峰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具有实际控制力,故茅李峰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茅李峰为中国国籍,新西兰境外永久居留权。
英普环境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2,712,377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最终发行数量在北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英普环境原拟募集资金17,500.00万元,计划用于综合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点升级建设项目。
英普环境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浙商证券(601878)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钱红飞、周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