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6日丨希教国际控股(01765.HK)公告,公司于2024年3月5日接获代表可转换债券债权人(“债权人”)行事的法律代表根据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78(1)(a)或327(4)(a)条发出的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支付总额324,706,096.59美元,即债权人认购的债券本金连同其应计利息。
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于法定要求偿债书送达日期起计三个星期内偿还该款项,否则债权人可对公司提出清盘呈请。公司正就法定要求偿债书项下的该款项寻求法律意见。同时,公司将与债权人进行讨论,以达成符合债权人与公司共同利益的友好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