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喜获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

2024年1月1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关于2023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会员申请从事承销相关业务市场评价结果的公告》,长城证券(002939)继2016年获批银行间市场承销商资格后,正式获准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至此,长城证券成为21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之一,并跻身债券业务全牌照券商行列。

国债券市场的存量规模超过20万亿美元,是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我国债券市场主要有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和柜台市场三大交易场所。截至2022年末,银行间债券市场存量规模约125万亿元,占债券市场存量总规模约86%,远大于交易所市场,进入该市场对长城证券意义巨大。

长城证券高度重视债券业务发展,积极谋划,提前布局。2016年,长城证券获得银行间市场承销商资格后,积极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分销)工作,近三年,公司分销规模已取得较为显著的提升,2020年至2022年分销规模为110.73亿元、270.23亿元、309.93亿元。作为上市券商,公司秉承稳健经营理念展业,不断提高公司债券承销、发行服务质量的同时,完善存量公司债券受托管理机制,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秉承“安全”“领先”的战略指导思想,实现本质安全和高质量发展。长城证券连续四年荣获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A类评价、连续三年荣获企业债券主承销商A类评价、2023年荣获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A类评价。

此次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充分体现了监管机构和市场对长城证券债券业务良好表现的高度认可。长城证券将充分发挥债券全牌照业务优势,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加强产融结合,规范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依托股东单位资源禀赋,持续深耕重点区域,奋力创建精于电力、能源领域的特色化一流证券公司。

发表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滚动至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