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普医疗收两监管函 使用1亿募资现金管理未及时信披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6日讯 乐普医疗(300003.SZ)8月2日发布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乐普医疗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监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198号)。

  决定书显示,经查,乐普医疗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29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4月19日才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八条的规定。此外,公司还存在募集资金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无形资产未充分考虑出现的减值迹象、个别收入确认时点不准确、部分收入确认单据签字不完善、销售产品出库系统时间录入滞后等情形。上述问题反映出乐普医疗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不足。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乐普医疗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乐普医疗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强化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管理,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乐普医疗表示,公司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认真总结并吸取教训,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决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同日,乐普医疗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123号)。2024年4月19日,乐普医疗披露《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显示,经保荐机构年度持续督导及公司自查发现,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存在未进行相关审议程序即使用募投项目中的“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对应资金10,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形。结构性存款起息日为2023年5月25日,到期日为2023年6月29日,违规使用时间为1个月。公司未经审议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涉及金额1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162,212.21万元)的6.16%。

  乐普医疗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请乐普医疗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2再次发生。

  乐普医疗4月19日发布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638.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3,800.00万元。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根据与公司签定的承销协议,将募集资金总额在直接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390.75万元(不含税)后,将余款162,409.25万元于2021年4月6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0200048929200145741)、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21340100100201720)、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10903538510107)中。

  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1,390.75万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97.03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212.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0619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利佳、刘君。

  根据《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于2021年3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募集资金48,800.00万元已全部投入;用于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投入12,140.81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01,271.40万元,其中60,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41,271.40万元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45,157.58万元,其中含利息收入3,886.17万元。

  经保荐机构年度持续督导及公司自查发现,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存在未进行相关审议程序即使用募投项目中的“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对应资金10,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形。经公司内部调查,原因为工作人员账户识别错误,购买结构性存款时,使用了募集资金账户内资金。

  乐普医疗表示,本次追认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取一定理财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关于上述追认事项未能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已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公司会持续加强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要求业务人员学习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防范并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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