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场波动调节机制旨在防止发生可带来连锁影响的极端价格波动及错误交易,从而缓解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在极端价格波动下引致的系统性风险。
股票市场波动调节机制不会暂停交易,也并非用来限制个股每日的价格波幅。相反,它的目的是在股票价格超出预定百分比时触发一个冷静期,期间交易将受到价格限制,以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公平交易。这种机制根据国际证监会组织发出的《关于在交易场所实施市调机制的指引》而设立,许多国际交易所也实施了不同形式的市调机制以应对极端价格波动。
市场波动调节机制的规则:
(1)在持续交易时段中,每只受市调机制限制的产品(市调机制产品)均按动态价格限制受到监测,有关价格限制为5分钟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的±10%。
(2)市调机制监测仅适用于持续交易时段输入的整手买卖盘。市调机制不会于开市前时段及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早市及午市的首15分钟及午市的最后15分钟触发。
(3)一旦股票价格超出5分钟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的±10%,市调机制将被触发,并随即开始5分钟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交易仍然可在触发时5分钟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的±10%范围内继续进行。
(4)冷静期后,触发市调机制的股份将恢复无限制的正常交易。该股份在同一交易时段内不再受市调机制监测。
(5)就每个市调机制产品而言,于单一交易时段(早市和午市为两节交易时段)内最多可以触发一次市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