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浙江祥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5月25日依法受理了祥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祥邦科技向深交所提交了《浙江祥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浙江祥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祥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祥邦科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是从事光伏封装胶膜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将“新材料助力新能源”作为发展方向,通过技术研发与自主创新,努力为光伏产业提供高性能、差异化的封装胶膜产品。
祥邦科技控股股东为曹祥来,实际控制人为曹祥来和姚彦汐夫妇。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曹祥来和姚彦汐在祥邦科技分别担任董事长和董事职务,曹祥来系上海昌智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昌智盛”)控股股东及上海弗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弗芮”)、杭州祥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祥锋”)、上海祥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祥柠”)执行事务合伙人;曹祥来直接持有祥邦科技16.11%的股份,姚彦汐直接持有祥邦科技6.04%的股份,两人合计直接持有祥邦科技22.15%股份,并通过上海昌智盛、上海弗芮、杭州祥锋和上海祥柠间接控制祥邦科技13.42%股份,合计控制祥邦科技35.57%股份。
曹祥来,男,1966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姚彦汐,女,1975年7月生,中国香港籍。
祥邦科技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7,500.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股本总数的10%。祥邦科技原拟募集资金180,000.00万元,分别用于年产3亿平米胶膜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祥邦科技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钟得安、叶飞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