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医药终止向股东方不超3.39亿定增 为平安证券项目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日讯 百花医药(600721.SH)近日发布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该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百花医药表示,基于此次发行对象控股股东的发展策略、实际情况等原因,经审慎研究并与发行对象协商一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百花医药表示,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3月13日,百花医药披露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对象为华凌国际医疗。华凌国际医疗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3,640,504股(含73,640,504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6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874.63万元(含33,874.6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对象华凌国际医疗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华凌国际医疗,华凌国际医疗系公司控股股东华凌工贸的全资子公司,华凌国际医疗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华凌工贸,实际控制人为米在齐、米恩华、杨小玲,米恩华与杨小玲系夫妻关系,米在齐系米恩华和杨小玲之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华凌工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百花医药2023年6月26日披露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显示,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伟龙、韩鹏。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滚动至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