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7日讯 明阳智能(601615.SH)昨日晚间发布了《关于公司原监事收到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明阳智能原监事郑伟力(公司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监事职务)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9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郑伟力短线交易“明阳智能”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该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郑伟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郑伟力于2020年3月20日至2023年9月25日担任明阳智能监事。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7日,郑伟力配偶、母亲、子女证券账户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以及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明阳智能”股票的行为。其中,买入“明阳智能”股票合计78,000股,金额合计1,875,557元,卖出合计73,500股,金额合计1,838,447元。
郑伟力作为明阳智能时任监事,其配偶、母亲、子女在买入“明阳智能”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郑伟力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明阳智能表示,公司换届完成后,郑伟力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郑伟力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此次短线交易收益上缴至公司。
此外,明阳智能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主要涉及公司原监事郑伟力个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被立案调查的情形。此次行政处罚不涉及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