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锐股份终止向控股股东不超8.3亿定增 原拟用于还债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1日讯 中锐股份(002374.SZ)昨日晚间披露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对于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公告称,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现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中锐股份表示,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作出决策。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适时稳妥利用各类资本市场工具,包括各类融资、并购等方式,持续改善公司财务健康度,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024年5月8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1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65,175,718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的30%即326,386,134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苏州睿畅已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拟以不超过83,000.00万元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苏州睿畅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股份认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前,苏州睿畅直接持有公司17.72%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钱建蓉直接持有中锐控股(其持有苏州睿畅100%股权)80%股权,可通过中锐控股、苏州睿畅间接控制公司17.72%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股份由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全额认购。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底价测算,预计本次向苏州睿畅发行股票的数量为265,175,718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进一步扩大至33.85%,钱建蓉通过中锐控股、苏州睿畅间接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将同步扩大至33.85%,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中锐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保荐代表人为祁俊伟、李海宁。 

  2024年4月20日,中锐股份披露的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965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210,526,315.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2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79,999,998.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210,195.71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8,789,802.4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0)第000042号验资报告。 

  2023年年报显示,去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1亿元,同比下降15.45%;归母净利润-1.61亿元,上年同期为-6.87亿元;扣非净利润-1.67亿元,上年同期为-7.0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33.69万元,同比增长23.88%。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亿元,同比增长11.58%;归母净利润-4520.35万元,上年同期为-1474.45万元;扣非净利润-4972.27万元,上年同期为-1589.4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8.89万元,同比增长14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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