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0日讯 深交所网站日前公布关于终止对侨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侨益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3月3日依法受理了侨益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日前,侨益股份向深交所提交了《侨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撤回侨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 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侨益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侨益股份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物流领域,是专业的农产品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商,公司围绕大宗农产品的进口和内贸,为客户提供以货运代理、船舶代理、仓储服务和运输服务为主要环节的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此外,公司还通过合理规划库容,发挥自身仓储优势参与储备粮业务。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侨益集团,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黄一笃直接持有公司7.17%的股份,并通过侨益集团间接持有公司18.11%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5.28%的股份。彭彪直接持有公司7.17%的股份,并通过侨益集团间接持有公司18.11%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5.28%的股份。两人合计直接、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总股本50.57%的股份。双方于2018年5月30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并于2021年5月31日重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在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关于战略管理、高管聘任事项以黄一笃的意见为准,其余事项均以彭彪的意见为准。根据黄一笃、彭彪持有或实际控制公司表决权的股权比例,其所持股份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发行人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并结合其在发行人公司经营管理中的职责,故黄一笃、彭彪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变化。彭彪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
侨益股份原拟在深交所主板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356.2553万股,原拟募集资金58,828.21万元,计划用于肇庆高要侨益物流节点建设项目、散货船舶购置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侨益股份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黄德华、冯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