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12日丨宏利金融-S(00945.HK)今天宣布已为其于新加坡公开发行之本金总额5亿新加坡元、利率4.275厘并于2034年6月19日到期的后偿票据(下称”票据”)定价。此次发行将根据2024年6月11日的发售通函进行,所得资金列作宏利的二级资本。该批票据直至2029年6月19日的固定利率为4.275厘,其后利率为当时有效的五年期「新加坡隔夜平均利率隔夜指数掉期利率」(“SORA OIS”)加1.201厘。该批票据将于2034年6月19日到期。
经加拿大金融机构监理处事先批准,宏利可于2029年6月19日及其后的任何利息支付日,按相当于面值的赎回价,连同截至(但不包括)指定赎回日的应计及未付利息,赎回全部(而非部分)票据。该批票据将构成后偿债务,与宏利不时发行及未偿付的所有其他后偿债务(按本身条款设定为进一步延后受偿的后偿债务除外)处于同等及同比例的受偿地位。
该批票据已收到新加坡证券交易有限公司(“SGX-ST”)关于其于SGX-ST正式名单中上市和报价的原则性批准。SGX-ST对本新闻稿中的任何陈述、意见或报告的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该批票据纳入SGX-ST正式名单以及该批票据在SGX-ST的报价,不应视为对宏利及其子公司或该批票据的评价指标。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及渣打银行(新加坡)有限公司已被任命为此次发行的联席牵头经办人及簿记管理人。澳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及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已被任命为此次发行的联合管理人。
此次发行的截止日期预期为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