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5日讯 福光股份(688010.SH)近日发布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显示,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在人民币-6,600万元左右。
2022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25.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9.78万元。
福光股份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价格为25.22元/股,发行数量3,880万股,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霖、詹立方。
福光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97,853.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1,769.65万元。福光股份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多26661.91万元。福光股份2019年7月16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计划募集资金65,107.74万元,分别用于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精密及超精密光学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福光股份发行费用为6,083.95万元,其中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与保荐费用4,637.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