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兆药物终止北交所IPO 原拟募资12.75亿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7日讯 北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兆药物”)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北交所于2023年6月30日受理了圣兆药物提交的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4年5月20日,圣兆药物向北交所提交了《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圣兆药物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圣兆药物主要从事复杂注射剂的研发及产业化相关工作,是国内少数在长效缓释制剂和靶向制剂两大领域同时拥有多个临床管线的复杂注射剂研发及产业化企业之一。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圣兆药物控股股东为陈赟华、吴健、陈贇俊、潘小玲、刘芝佑、陈传庚、蒋朝军、笃圣投资。其中,陈赟华直接持有圣兆药物24,000,000股,吴健直接持有圣兆药物3,600,000股,陈贇俊直接持有圣兆药物498,400股,潘小玲直接持有圣兆药物2,760,000股,刘芝佑直接持有圣兆药物1,409,000股,陈传庚直接持有圣兆药物800,000股,蒋朝军直接持有圣兆药物800,000股,宁波笃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笃圣投资”)直接持有圣兆药物4,000,000股,八名股东合计持有圣兆药物37,867,400股,占圣兆药物股本的29.58%。 

  陈赟华、吴健、陈贇俊、潘小玲、刘芝佑、陈传庚、蒋朝军为圣兆药物共同实际控制人。其中,陈赟华与陈贇俊为兄妹关系。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赟华直接持有圣兆药物18.75%的股份,通过笃圣投资间接持股的方式控制圣兆药物3.13%的股份;吴健、陈贇俊、潘小玲、刘芝佑、陈传庚、蒋朝军以直接持股方式合计控制圣兆药物7.71%的股份。以上七人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圣兆药物29.58%的股份,对圣兆药物股东大会决议可产生重大影响。此外,黄雅红为实际控制人之一陈赟华的配偶,并直接持有圣兆药物0.63%的股份,为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圣兆药物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38,667,400股圣兆药物股份,控股比例为30.21%。 

  圣兆药物原拟在北交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266.6666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4,906.6665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 

  圣兆药物原拟募集资金127,488.00万元,分别用于复杂注射剂产业化研发、总部及高端复杂注射剂一期生产线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圣兆药物的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潘哲盛、叶本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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