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知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智通财经APP讯,ST智知(603869.SH)公告,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新智认知(603869)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史玉江、张宇迎、张亚东、杨瑞、胡芳、张炎锋、王文波:我局监管关注到,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智知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未按规定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二、以前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史玉江,时任董事长张亚东、张宇迎,时任总经理杨瑞、胡芳,现任董事会秘书兼时任财务总监张炎锋,现任财务总监王文波,分别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ST智知、史玉江、张亚东、张宇迎、杨瑞、胡芳、张炎锋、王文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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