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东方终止北交所IPO 原拟募12.9亿元中泰证券保荐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4日讯 据北交所官网消息,北交所决定终止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东方”)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北交所于2023年9月1日受理了红东方提交的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4年3月27日,红东方向北交所提交了《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红东方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红东方主要从事农药原药及制剂、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草甘膦原药。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红东方生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500,000股,占公司发行前股本的48.9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韩根生、于红霞夫妇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5,124,00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98.07%,其中:韩根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564,000股,持股比例为25.54%,通过红东方生态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440,000股,间接持股比例为25.38%,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004,000股,直接与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50.92%;于红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60,000股,持股比例为23.58%,通过红东方生态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60,000股,间接持股比例为23.58%,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120,000股,直接与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为47.15%(持股比例合计数相差0.01%系四舍五入尾差导致);韩根生、于红霞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红东方原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5,533,334股(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9,363,334股,且均需满足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25%等北交所上市条件的要求。本次公开发行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红东方原拟募集资金129,096.97万元,分别用于工业副产盐资源化综合利用和生产20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红东方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代表人是徐国忠、阎鹏。

  天眼查APP显示,红东方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持有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9.27%股份,为控股股东。红东方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位于河南省许昌市,是一家以从事农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750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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