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0日讯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收到深交所报送的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仑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公司注册申请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经审阅深交所审核意见及公司注册申请文件,证监会同意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交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该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交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股书显示,中仑新材拟募集资金227,270.00万元,分别用于高性能膜材项目-高功能性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高性能膜材项目-新型生物基可降解膜材产业化项目、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中仑新材的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薛阳、张仙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