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6日讯 深交所网站日前公布关于终止对苏州速迈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迈医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6月30日依法受理了速迈医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日前,速迈医学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苏州速迈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苏州速迈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速迈医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速迈医学是一家专注于从事手术显微镜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李向东、王吉龙、何进、周伟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四人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55.16%的股权,通过速迈鑫创、速迈琛韬、惠嘉壹号以及惠嘉贰号四个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控制发行人9.02%的股权。综上,李向东、王吉龙、何进、周伟忠合计控制发行人64.18%的股权。
速迈医学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不超过1,546.07万股,原拟募集资金50,811.47万元,计划用于年产手术显微镜10,000台扩产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速迈医学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吴超智、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