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特殊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是以导致货损的某些政府行为风险作为承保对象的,它不包括在一切险范围,不论保险人投任何基本险,要想获取保险人对政府行为等政治风险的保险保障,必须与保险人特别约定,经保险人特别同意。否则,保险人对此不承担保险责任。特殊附加险只能在投保“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的基础上加保。

特殊附加险与一般附加险的区别在于:

1、两者承保的风险不同。一般附加险承保一般外来风险,如偷窃、雨淋、短量、破碎、串味受潮等;而特殊附加险承保特殊外来风险,如战争、罢工、拒收、交货不到等。

2、一般附加险都包括在一切险中,投保一切险,就不必加保各项一般附加险;而特殊附加险不包括在一切险的范围内,投保人即使投保了一切险亦仍须与保险人保持特别约定,方可将特殊附加险的责任包括在承保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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