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股票挣钱挣的是市场上的资金。“卖股票的”主体可以指将所持股卖出的投资者,可以指股票发行公司,也可以指包销或代销公司股票的证券公司。
投资者将所持股卖出,需要在市场上来完成交易,当挂出的卖单与买单相契合时,卖单中的股票就转到了挂出买单的投资者手中,卖出股票的投资者获得一笔资金,这笔资金由买方支付。所以,股价虽然涨涨跌跌,但仅从持股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其卖出股票挣的不过是市场上另一位投资者的钱。
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即股票发行公司出于一些特定目的在市场上回购股票,回购价通常会高于股票市价,此时持股投资者将股票卖回给发行公司,挣到的钱可以算是该发行公司的资产。不过从本质来讲,仍是在市场上的资金。
股票发行公司卖股票,也就是指发行股票,无论是首发新股还是增发新股,其都属于发行公司在市场上进行筹资的一种方式。公司有在市场上发行股票的需求时,会由相应的证券机构来给公司股票进行估值定价,从而上市交易。严格意义来讲,发行公司卖股所筹集到的资金应服务于公司经营发展,不能算挣钱,但是发行公司获得市场资金支持后能扩大或深化生产经营,从而牟取更多的利润。
证券公司包销或代销公司股票,主要是以一个相对的低价来打包承销委托发行方的股票,得到许可后,再在市场以一个高于该承销价的价格将这些股票卖出,所得的差价即为这类证券公司所挣的钱。因而证券公司获利的直接来源,也是出自市场上愿意接手这些股票的投资者他们所拥有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