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挂账留抵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通过货物和劳务销项税额占比计算,允许抵扣的部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留抵税额可以一直留抵吗?
根据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进项税额抵扣没有期限规定,当期没有抵扣完,可以在下一期继续抵扣。如果企业直到注销都没有抵扣完,可以将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转入存货成本,在清算所得税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