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退回在开票的当月,可以将发票收回作废,需要二次开具新的发票。如果货物在下个月或之后的月份被退回,则只能退回部分货物并开具红字发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或者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不得从销项税中扣除增值税。
什么是发票?
发票是指所有人或单位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和其他业务过程中出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财务会计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和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是收付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出现,不能证明是否收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