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产生的税费:契税首套房1%(房子面积90方以上的1.5%)二套房3%;
交易管理费3元/平米;
交易登记费50元;
卖方产生税费:增值税5.5%(过五年且面积小于144平米免征);
个人所得税:1%(过五年且市内唯一物业免征);
交易管理费3元/平米。
房地产税的征收时间是什么时候?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自生产经营的月份开始,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自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开始,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从房屋交付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和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