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不可以多次申购同一只新股。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T+2日日终”的具体截止时点由证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投资者约定,投资者资金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需注意,新股中签的投资者在T+2日日终应保证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若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只数合并计算。投资者通过多个证券账户申购上述产品且中签后未足额缴款,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申购账户的个数合并计算。
新股申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市值要求
申购新股对应的市值和足额资金是必要的条件。根据新规定,申购日前两个交易日的日均市值需达到一定要求,例如沪市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1000股),深市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500股)。
2.账户要求
投资者需要通过证券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通过该账户进行新股申购。申购时间为T日的9:30至15:00,其中沪市的申购时间为9:30至11:30和13:00至15:00,深市的申购时间为9:15至11:30和13:00至15:00。
3.资金要求
在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委托时,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数量需为1000股(沪市)或500股(深市)的整数倍。
4.其他条件
投资者在申购时需注意,申购数量不能超过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购上限,且不得超过持有市值对应的可申购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