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竞价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什么

连续竞价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

1、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格;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连续竞价即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国内证券交易所在连续竞价交易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分,下午13:00-15:00。

在连续竞价过程中,投资者可以关注以下指标:

成交量:反映市场活跃程度,大量成交可能预示着市场对股票的强烈兴趣或重大消息的影响。

成交额:与成交量类似,但更侧重于资金流动的规模。

买卖盘口:显示当前的买卖意愿和价格,买盘强于卖盘可能预示股价上涨,反之则可能下跌。

价格波动:观察股价的波动范围和频率,可以帮助判断市场的热度和投资者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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