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贝通信实控人李六兵终止4.4亿元协议转让5%股份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1日讯 中贝通信(603220.SH)昨日晚间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中贝通信于7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六兵的通知,获悉其与深圳柏杨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柏杨秋实进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深圳柏杨私募基金”)就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2024年5月14日,李六兵与深圳柏杨私募基金签署了《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将其持有的中贝通信无限售流通股16,761,86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的5.00%)协议转让给深圳柏杨私募基金,本次转让价格为26.11元/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37,652,164.60元。 

  上述拟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根据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中贝通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六兵与深圳柏杨私募基金因就履行原协议相关事宜无法达成完全一致,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已签署的原协议并于2024年7月10日签署了《<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 

  中贝通信表示,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贝通信于2018年在上交所上市,并于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9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中贝通信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4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5元,共计募集资金66,285.4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657.6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2,627.7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汇入中贝通信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支付的保荐费94.34万元以及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446.86万元后,中贝通信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6.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19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06号),中贝通信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17,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7.00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1,7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97.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1,003.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汇入中贝通信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7.16万元,加上承销及保荐费进项税39.45万元后,中贝通信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805.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2-32号)。 

  经计算,中贝通信上述两次募集资金合计金额117,985.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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