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终止向控股股东不超23.5亿元定增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3日讯 盛屯矿业(600711.SH)昨晚披露《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

  关于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盛屯矿业表示,自公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各方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考虑到当前公司实际情况、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情况,经与各相关方审慎分析、充分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还称,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经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晚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显示,本次发行对象为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厦门盛屯宏瑞泽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盛屯汇泽贸易有限公司,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其中,盛屯集团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盛屯宏瑞泽和盛屯汇泽为盛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盛屯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盛屯宏瑞泽和盛屯汇泽,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23年5月25日)。本次发行价格为4.3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41474653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股本的3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3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为盛屯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姚雄杰。姚雄杰直接持有公司40305000股股份,通过其控制的盛屯集团间接持有公司514494897股股份,姚雄杰及其控制的盛屯集团合计持有公司5547998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66%。本次发行完成后,姚雄杰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将会进一步提高,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4月23日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显示,经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2]113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向14名特定对象发行了321,520,664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24,922,994.8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15,9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09,022,994.88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减除律师费、专项审计及验资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909,743.88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04,113,251.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1,520,664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22]证验字第0400002号)。

  此外,经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0]24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公开发行2386.45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386456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18818736.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67637264.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减除律师费、专项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437645.60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366199618.4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20]证审字第0400002号)。

  盛屯矿业4年来进行过2次募资,共计募资4611378994.88元。

  据盛屯矿业2023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4.56亿元,同比减少5.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5亿元,上年同期(调整后)-208.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8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9亿元,同比减少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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